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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推进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2024-09-06     384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扎实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期间,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全面排查,提前发现欠薪风险、靠前化解欠薪隐患,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通过专项行动,压实建设单位源头责任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欠薪行为,推进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二、主要工作

  (一)排查问题隐患。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名制系统预警情况和欠薪投诉情况,结合日常监管、信用考核综合大检查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治理,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动态排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欠薪苗头问题,填写《重点项目排查清单》 附件1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施工单位是否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项目是否存在资金缺口、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等欠薪隐患。

  (二)推行工资离场结算确认。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离场结算确认”机制,工程结束后和施工期间离场人员工资结算后应签订《无锡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离场结算确认书》(附件2),确保工资支付保障落实到位。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资离场结算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对未全面履行“工资离场结算确认”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三)做好矛盾化解。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化解,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矛盾化解进展情况。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欠薪协调机制,一旦出现欠薪矛盾,要迅速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推进工资“月结月清”。督促用人单位按月按照农民工实名考勤天数或完成的工作量、约定工资标准等要素计算应发工资数额,编制工资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确保施工作业农民工人数清、工作量清、工资数额清。培育一批“月结月清”示范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认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守住底线,坚决防范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事件的发生。

  (二)检查监督执法。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监管,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对重点企业、项目加强帮扶指导,抓好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确保整改闭环。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导致的欠薪问题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人社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无锡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离场结算确认书》,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确保信息畅通。2023年11月10日起至春节前,每周五前报送《重点项目排查清单》,更新矛盾化解情况;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和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示范项目推荐名单;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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